时间:2022-10-08 15:31:28 | 浏览:606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省校合作的决策部署,吸引高校优秀人才来我县发展,经研究,拟为我县教育系统招聘40名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思想积极、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强;
(4)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25周岁及以下(1996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本科的职位,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年龄均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