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交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全县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告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县所有出入口实行人员客货车辆分类管理。现通告如下:一、人员及小车出入管理(一)省内无疫情发生地...
交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加强全县交通疫情防控
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县所有出入口实行人员客货车辆分类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人员及小车出入管理
(一)省内无疫情发生地市来交返交人员,各卡口进行人员信息登记,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通行。
(二)省外以及省内有疫情发生地市来交返交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各卡口进行人员信息登记,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进行抗原筛查+核酸检测,点对点转运,分类管控。否则,一律劝返。
二、货运车辆出入管理
(一)所有货运车辆原则上一律从交城高速口入交离交。
(二)所有货运车辆必须严格执行报备和闭环管理。否则,一律劝返。
(三)报备。所有货运车辆必须提前一天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详细的减半报备,各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工信部门,由工信部门汇总情况后通报卡口检查组统筹调度。
(四)闭环管理。1.县内的车辆, 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无异常且行程码只显示吕梁市的,无需贴封条,即可通行。否则,执行县外车辆入交政策。2.已报备的县外车辆,必须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且符合备案信息的车辆贴封条和编号后错峰入交,实行“点对点”接送。3.符合报备要求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口通过绿色通道驶入,封条完好从洪相卡口驶出,由交通部门负责道路运输的畅通和安全。
(五)企业承担交通运输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写出承诺书,明确闭环管理具体负责人,并严格按照相关防控要求,对入交后的车辆及人员实施全程监管直至离交。行业部门承担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根据职责负责企业运输车辆和人员的报备,告知查验内容,进行台账式管理,监督企业贴封条,离交时逐车销号,全程闭环管理。公安、交警负责离交车辆封条的查验和流动车辆的监督,发现封条损毁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制定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并及时告知相关企业及运输单位,同时做好部门之间的衔接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货车车辆下高速后走右侧两条大车道,严禁占用左侧绿色应急通道。
(二)危险化学品、农业生产必需品、保供物资的运输车辆及小车下高速后走绿色应急通道通过疫情检查站。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此前有关通告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