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易

欧易(OKX)

国内用户最喜爱的合约交易所

火币

火币(HTX )

全球知名的比特币交易所

币安

币安(Binance)

全球用户最多的交易所

竞秀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5条措施

2022-10-06 18:17:24 1665

摘要:为缓解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尽快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竞秀区在财税减免、金融帮扶、科技创新、要素保障、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出台25项措施,全面帮助企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动能。一、落实减税降费措施1.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

为缓解企业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尽快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竞秀区在财税减免、金融帮扶、科技创新、要素保障、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出台25项措施,全面帮助企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动能。

一、落实减税降费措施

1.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区税务局负责)

2.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区税务局负责)

3.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区税务局负责)

4.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一是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1﹞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二是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区税务局负责)

5.加计抵减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进项税额。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服务业包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区税务局负责)

6.执行好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区税务局负责)

7.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区税务局负责)

8.税前扣除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区税务局负责)

9.税前加计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比例。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税〔2015〕119号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区税务局负责)

10.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一是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是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区税务局负责)

11.实施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1个月租金或延长1个月租期;租用非国有资产类场地、建筑用房的,鼓励业主减免租金或延长租期。(区财政局负责)

二、强化金融帮扶支持

12.深入开展“百行联千企2.0”活动,精准做好银企对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复工企业支持力度,用活用好央行降准等支持政策,发挥各自政策优势,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金融保障。(区金融办负责)

13.加强对物流运输等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信贷支持力度,提高“首贷户”和信用贷款占比。通过随借随还、续贷等方式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的期限管理,进一步降低小微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区金融办负责)

14.用好手机银行、微信小程序、保定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线上工具,发挥大数据金融优势,推动手机在线申贷、系统自动授信、实时审批、及时到账,扩宽小微企业贷款途径。(区金融办负责)

15.对复工复产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商贸企业、重点生活物资企业等,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增加应急信贷授信额度,开通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办理,应贷尽贷。(区金融办负责)

三、强化科技创新奖励

16.对于首次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2万元奖励;对于首次通过认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区科技局负责)

17.对首次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2000元,对连续三年通过复核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2万元。(区科技局负责)

18.对于新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奖励标准为20万元。(区科技局负责)

四、强化要素保障支撑

19.加大小升规企业奖励力度,全面落实市区两级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对竞秀区初次新增入统企业,给予2—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保持增长和活力。(区工信局负责)

20. 成立企业工作专班,强化用电、用气、用热、网络服务等要素保障措施,及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确保辖区企业有序生产。(区工信局负责)

21.大力开展“百日千万网络云招聘”活动,为企业复产复工提供坚强保障。充分利用河北公共招聘网和保定招聘网、保定人才网、竞秀就业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动员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征集企业岗位信息,依托网络媒体开展“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招聘活动,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网上对接服务平台。(区人社局负责)

22.大力推进援企稳岗行动。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积极帮扶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为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及时发放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资金,确保在关键时期发挥政策支持作用。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通过系统查找、精准推送企业,可以申请企业稳岗返还。开通稳岗返还网上申报平台,充分借助信息手段,尽快实现稳岗返还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业务全程网办,提供“不见面”服务。通过人社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条件企业,主动推送稳岗返还信息,通知企业完成申报。企业全程“零跑腿”,简单操作便可申领补贴。提高审核效率、加快拨付速度,保证当日审核“不过夜”,让企业及时拿到稳岗资金。(区人社局负责)

五、优化服务提升质量

23.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预约办、延期办”。申请人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定位进入竞秀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页面,在网上查询、申请业务。申请人可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预约办理业务。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在证书有效期内办理延续的,可在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办理延期。如遇问题可拨打电话0312-5950178或0312-5900906咨询,由专人提供全程业务指导。(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24.提供“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服务。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但次要条件或非核心要件欠缺的申请事项,申请人做出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办理,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相关材料即可。(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25.优化审批服务。恢复线下业务办理后,政务大厅节假日期间提供“不打烊”服务,全面受理线下业务。对于申报材料较多、办理流程复杂的事项,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帮助申办的申请人,提供全程电话业务咨询、帮办代办等服务,由专人指导准备资料、提交申请。(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单位:

区税务局:

0312-3109734

区财政局:

0312-3089182

区金融办:

0312-5939857

区工信局:

0312-3089235

区人社局:

0312-3089170

区行政审批局:

0312-5900912

区科技局:

0312-5950386



来源:竞秀融媒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文章皆是来自互联网,如内容侵权可以联系我们( 微信:bisheco )删除!

相关推荐

友情链接
币圈社群欧易官网